代孕在我们国家是明令禁止的,也是违法的行为。在这些年国家有关部门高压打击之下,个别地区代孕的行业有所收敛,但是现在在广东地区仍然比较普遍。
根据我了解,这些医疗机构勾结社会上的中介,公开的去物色客户。他们不光是仅此代孕,还售卖婴儿,贩卖出生医学证明。也就是说,有代孕的现象就有买卖婴儿的行为,有代孕的现象就有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。
所以我呼吁有关部门继续加大针对这类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。只有我们重拳出击,才能够有效遏制这类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。